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相关省直部门、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更好发挥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激励金融机构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更低融资成本、更优金融服务,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发〔2018〕2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对2017年公布的《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