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高端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新管发〔2016〕23号)和《湖南湘江新区加快高端制造业发展实施细则》(湘新管发〔2017〕23号)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湖南湘江新区高端制造业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申报对象必须是新区规划范围内的长沙高新区、宁乡经开区、望城经开区、宁乡高新区和岳麓高新区内落户的法人单位。
二、时间要求
此次扶持资金涉及的各项考核评价标准的时间跨度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湖南湘江新区加快高端制造业发展实施细则》(湘新管发〔2017〕23号)(电子版可在邮箱:hnxjxqgwh@126.com收件箱中下载,密码:88995197)有关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所属园区经济发展局(产业发展局)。
(二)各园区管委会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初审通过后盖章并行文至新区经济发展局,不接受申报单位的单独申报。
(三)同一项目(含主要建设内容高度雷同的项目、从某一已支持项目中分拆的子项目,以及虽有不同核准备案文件,但“两个”项目属于同一业主单位且主要建设内容存在重叠等情况)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已安排项目未竣工验收(国家对验收时间另有要求除外)或验收不合格的,该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四)项目单位须按要求提供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及项目代码。
(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扶持资金管理,着力从制度建设、预算管理、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等各个方面入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申报,如查实违规申报,将取消申报评选资格。
(三)各园区管委会进一步强化项目审核主体责任,严格审核程序和标准,提高项目审核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要严肃认真开展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对上报的项目要严格审核、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9日
(联系人:陈 媞,18874901100,0731-8557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