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计〔2020〕53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属本科院校,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引导、挖掘、发挥社会资金作用,激发企事业单位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社会化出资项目(以下简称社会化出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社会化出资项目是指由省科技厅按省科技创新计划管理流程审核立项和管理,能取得比较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研发资金完全依靠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或社会资金资助,各级财政资金未对项目研究给予经费支持的项目。研发攻关技术属于国内领跑或并跑,能解决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转化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为省重点研发计划或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以下简称高新引领计划)中的一个类别。

    二、申报内容

    社会化出资项目按照统一组织、分类申报的原则进行,纳入省重点研发计划或高新引领计划管理,申报内容为已发布的两类计划指南内容,其指南链接分别为:省重点研发计划:    http://kjt.hunan.gov.cn/kjt/xxgk/xmxx/xmsb/202005/t20200514_12122853.html,高新引领计划:    http://kjt.hunan.gov.cn/kjt/xxgk/xmxx/xmsb/202005/t20200514_12122843.html。

    三、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除满足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和高新引领计划申报指南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及要求:

    1.社会化出资项目研发攻关内容应为国内该领域领跑或并跑技术,能为我省产业发展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转化的科技成果须知识产权明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已取得重大突破,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预期经济效益显著,且符合我省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2.申报项目以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为主体的,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且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3%以上。

    3.社会化出资项目投入资金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项目研发的经济实力,并明确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不能为财政资金),作出出资承诺。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高新引领计划攻关类的,其中偏基础研究项目研发经费总投入须达到100万以上;偏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研发经费总投入须达到200万以上。申报高新引领计划成果转化类的,其中偏工程化项目研发经费总投入须达到200万元以上;偏产业化项目研发及成果转化化总投入为400万元以上。

    4.省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中,未按社会化出资项目类别申报的,事后不得以社会化出资项目予以立项。

    5.项目执行期满后,按照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的方式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坚持以目标为导向,简化程序,主要评价研究任务完成情况、核对资金投入等。项目资金投入和研究任务完成率达不到50%的,项目终止,并取消项目立项。

    四、申报推荐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推荐方式及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申报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五、申报受理时间

    社会化出资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分批受理,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2批。2020年度项目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12月18日17:00,逾期将纳入下批次管理。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17:00。推荐文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2月28日前寄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8988619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邮编:4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