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长沙文艺创作繁荣发展,根据《长沙市文艺创作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就2019年度长沙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长沙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专业资质,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个人须具有长沙市户口或是在长沙市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2、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须拥有申报项目主体权利,并确保相关权属明确、清晰。
3、申报项目是正在进行、尚未完成的文艺创作项目,并于当年推出创作成果,须在2019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项目并接受验收。
4、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尚有受扶持项目未完成的,本年度不得申报。
6、长沙市文联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作为申报项目受资助主体。
二、补助范围
演播项目:主要指戏剧(不含大型剧目)、曲艺、音乐、舞蹈、广播剧、动漫等艺术门类的作品创编项目(含原创作品、进行重大加工提高的作品、根据其他剧本移植的作品,以及传统作品的整理改编等)。
展览项目:主要指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民间文艺、设计艺术等艺术门类的艺术创作项目及公益性、学术性展览活动。
根据艺术门类的不同,以及项目投入规模、原创性、影响力等因素拟定扶持额度,扶持额度为2-10万元。
三、项目类型
(一)聚焦重大主题项目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参与展览或展演的作品须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现实题材、突出精品导向、突出重大主题,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主创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有一定的创作成果,在省内外专业领域具有影响力。项目内容必须与主题一致,项目申报资料与实际执行内容一致。项目申报以机构为主体。评选数量不超过30个。
(二)中青年艺术家项目
中青年艺术家创作项目旨在为文艺创作引来活水、注入新鲜力量。主要面向55岁以下、活跃在创作一线、具有较高艺术创作水平的中青年文艺工作者,有正在进行且年内可完成的个人重要创作项目。申报方式为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由省市相关文艺家协会组织推荐,每个文艺家协会推荐数量不超过3人。中青年艺术家项目评选数量不超过15个。申报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1、为相应艺术门类国家级协会会员;
2、为省级以上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等;
3、湖南省“三百工程”文艺人才、长沙市文化领军人物等;
4、获得过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主办的重大文艺奖项或省级权威文艺奖项,入围国家宣传文化部门主办的重大文艺创作工程、赛事、展览等。
(三)总结名老艺术家艺术人生项目
总结名老艺术家艺术人生项目旨在发挥德艺双馨名老艺术家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艺术事业的传承弘扬。主要面向70岁以上,为相应艺术门类国家级会员或具有相应高级职称,5年内未获得过市级财政类似支持,具有突出贡献,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名老艺术家。项目注重对个人艺术人生的总结回顾,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名老艺术家总结艺术人生项目申报以机构为主体。评选数量不超过5个。
四、申报及审批程序
按照“公开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估、部门联审、结果公示、领导审批、项目验收、集中支付、绩效综合评价”等程序组织实施。
1、公开申报。将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补助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在媒体上公布。
2、资格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及相关情况,在申报截止后进行资格审核。
3、专家评估。组织专家(申报项目主体及其直系亲属一律回避)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估。
4、部门联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议定拟补助项目和资金额度,组织相关部门联审。
5、结果公示。通过市级媒体将拟补助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领导审批。在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补助项目和资金额度报市委宣传部领导批准,并下发正式文件。
7、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进行自评并申请验收。市文联于9月、12月分两批按程序集中验收。
8、集中支付。市文联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提出资金拨付计划,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9、绩效综合评价。财政部门在项目单位自评和文联对项目绩效评价基础上实行绩效综合评价。
五、申报材料
1.《长沙市2019年度文艺创作补助资金申请表》及电子版。(一份)
2.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须提供申报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非本市户口还须提供居住三年以上证明材料;以单位或机构名义申报的,须提供申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改编作品需提交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合作作品需提交合作者的授权书。(一份)
3.申报项目介绍材料(一式两份),各类别分别如下:
(1)演播项目:须提供准确表述该项目创作意图、主题思想、艺术特点、主创(含主演)人员、项目进度等内容的节目综述(不少于2000字),戏剧、曲艺、舞蹈作品脚本,音乐作品词曲谱等。
(2)展览项目:须提供包含有该项目主题、意义、规模、艺术形式、策展人、作品来源、经费预算及来源、预期效果、工作基础、进度计划等内容的详细策划方案。
4.主要创作者艺术简介及相关印证材料。(一份)
5.其他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六、验收条件
演播项目:在市级以上电视台、省级以上电台播出,或在市级以上晚会演出。
展览项目:按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展览活动并印制作品集,或作品入选省级以上专业展览(省级以上专业协会作为主办单位)。
所有受扶持项目均需提供产生的社会影响情况,如在3家市级以上公共媒体报道等。
七、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者从长沙文艺网下载申请表格,在2019年3月2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或邮寄(以邮戳或交寄单时间为准)到市文联组织联络处,同时须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人大北栋7楼市文联组织联络处
电子邮箱:cswyzl@163.com
联系人:刘保山 88666976 15973190923
附件1、长沙市2019年度文艺创作补助资金(重大主题、名老艺术家项目)申请表
附件2、长沙市2019年度文艺创作补助资金(中青年艺术家项目)申请表
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