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医药流通企业: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湖南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管理办法》(湘经信消费品〔2018〕123号),为进一步扩大我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规模,提升常态短缺药品储备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短缺药品储备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现面向全省遴选湖南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企业(2021-2023年度)。

    一、遴选范围

    湖南省药品流通骨干企业。

    二、申报条件

    1、须在本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依规具备有关医药产品存储、经营、流通、配送及有关资质,具有健全完善的人员体系和管理制度。

    2、须为规模以上企业(以截至2020年底统计部门口径为准),依法依规履行企业义务,自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工信、财政和卫健等部门工作。

    3、须在2018-2020年连续盈利,无不良记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

    4、信用良好,未列入湖南信用网黑名单。

    三、工作要求

    请各企业认真编写申报书,于5月13日17: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907室,全套资料扫描成一个文档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hngxtyycb@163.com。

    联系人:唐意(消费品工业处),0731-88955395。

    附件:申报书(模板)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