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着力加强对农民的科技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推进我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要求,现就2021年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重点
    以产业为导向,以“一县一特色”为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县市区依托科技专家服务团组织进行项目申报,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含“三区”科技人才、科技专家服务团成员)围绕当地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开展技术创新、成果示范和推广应用,因地制宜研究和推广应用一批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
    二、支持方式及经费额度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省财政科技资金每项支持10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1. 重点聚焦粮食、茶叶、油茶、蔬菜、水果、畜禽、中药材、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各县市区应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进行项目申报。
    2. 项目负责人应是解决问题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的在任科技特派员。
    3. 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或服务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或社团服务组织,且应在湘注册并成立一年以上(以通知发布之日起算),鼓励产学研合作。
    4. 科技特派员与所在单位、服务企业或社团服务组织应签订科技服务合同或协议。
    5. 项目技术先进适用,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有示范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申报推荐方式
    1. 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管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 推荐方式及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市州项目(不含省直管试点县市)由市州科技局初审,会同市州财政局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省直管试点县市项目由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每个脱贫县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其他县市区不超过1项。
    五、时间要求 
    2021年度项目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17:30,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17:30。推荐文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5月15日前寄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咨询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处:0731-88988677
    省财政厅科教处:0731-85165759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8988619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邮编:4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