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能源〔2019〕7号
关于对全市拟申报省级第二批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目录的项目进行审核确认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第二批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目录的申报工作,根据省能源局有关通知精神和《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细则》(湘财建﹝2017﹞69号)的要求,现将申报确认工作的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满足湘政办发﹝2016﹞94号文件的规定,并符合湘财建﹝2017﹞69号文件规定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定义;
(二)投产时限为2014年1月1日(含)以后;
(三)未享受过中央及省相关项目建设资金补贴。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及法律责任承若书。
(二)省级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目录申报表。
(三)项目指标文件。其中: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备案、开工建设,且在2018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无需提供项目指标文件,由县市区发改部门负责审核项目采购凭证等资料,确保项目符合补助范围,并盖章汇总上报市发改委能源局。
(四)项目备案文件、用地许可、电网接入意见,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凭证(包括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资料);采用EPC等方式建设的电站,需提供与EPC单位签定合同,以及EPC单位购买组件采购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五)项目竣工并网验收证明文件。
(六)其它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三、省级光伏发电补助实行全电量补贴,对2014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前投产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其中:2016年底前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后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项目投产运行日-2019年12月31日。
请你们按照湘财建﹝2017﹞69号确认要求认真组织审核工作,尽量做到应报尽报。所有审核确认的项目于1月17日前盖章汇总报市发改委能源科,超过期限未报,责任自负。对省级光伏发电补贴项目单位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省财政厅收回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联系人:肖祥根 电 话:13687391337
邮 箱:1017499185@qq.com
附件:省级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目录申报表
2019年1月14日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