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国技能大赛”),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将于202012月在广东省举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国技能大赛的社会认知度,增强全国技能大赛的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国技能大赛标识设计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标识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

2020820日至910(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设计要求

(一)全国技能大赛标识作为大赛的基础元素和核心形象,应围绕“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主题,突出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凸显“技能成才”“技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体现新时代工匠精神。

(二)标识设计以图形为主,并适合搭配全国技能大赛相关文字内容使用,构图应简洁、明快、特点突出、辨识度高,并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视觉冲击力。

(三)设计作品须可用于各类展示展板、广告、书报画册、文创等的印刷和喷绘,适合媒体转载、传播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并在所有技能领域的延展应用。

(四)作品设计以电子稿形式上交,须附200500字的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名字、创作理念、设计内涵等。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从投稿中筛选出10个入围作品,通过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从中评出优胜作品1个和优秀作品2个。

优胜作品创作者可获得20000元设计费和证书,其作品作为全国技能大赛标识应用于全国技能大赛视觉系统设计。

优秀作品创作者可获得5000元设计费和证书。

其余入围作品创作者可获得3000元设计费和证书。

(设计费为税前金额,以作品为单位发放)

五、作品提交

    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投送,邮件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标识征集”字样,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1.《全国技能大赛标识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2.《全国技能大赛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表内含设计说明)。

3.全国技能大赛标识设计样图。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由应征作品创作者签字(或盖章)《全国技能大赛标识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全国技能大赛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纸质版的扫描件(或照片)。

2.设计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交,精度统一为2480*3508(竖排版)、300dpi(单张jpg不小于3M)。图片要求提供JPGPDF两种格式(可压缩打包)。

3.投稿人需保留《全国技能大赛标识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全国技能大赛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纸质版原件和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或矢量源文件。获奖者须提供该源文件用于组委会使用。主办方会在比赛结束后,与获奖者进行纸质版文件交接。

应征作品创作、扫描、打印、邮寄等所有参与投稿产生的费用由作者自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主办。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作品创作者应自留底稿。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相关法律保护,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因抄袭引起任何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标识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的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

附件:1.标识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2.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gggs/tg/202008/t20200819_383183.html)

     联系人:朱  丹、陈景武

     联系电话:010-6496168584202568

     投稿邮箱:a64961685@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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